一件讓我記恨很久的事情

看了Womentalk板的mL錯誤唸法討論串,又想起這件事來

曾經有位女性在PTT發表了一篇文章,內容應該是和男友的互動關係,不過這並非重點
她在文章中用「攻」這個字來形容自己,底下推文便有人出來糾正「攻」不能用在女性身上
個人並不認為女攻這種用法有什麼不可以,我不覺得知道「攻」這個詞的人會看不懂「女攻」代表什麼,因此也推文表示意見,但對方始終堅持「攻」是男性專用,叫我去查攻受的定義,又語帶諷刺地說:難道「罄竹難書」是誇獎的意思嗎?(我功力不足,無法重現當時那種諷刺的力道)

昨天又跟鮮奶提起這件事,鮮奶針對此事的回應我覺得說得很好,至少比我好太多了(那是你表達能力太差)

鮮奶的說法大概是這樣:
「攻」「受」等詞描述的是一種特質,例如我說一個男性很娘所以很受,或者長得很高所以很攻,這些都是取決於特質,和性別基本上沒什麼關係

如果下次再遇到那種狀況,我就要用鮮奶的論點反駁,但最好還是不要再遇到啦(膽小怕事(毆),總覺得對方還是會叫我去查攻受的定義……

在這次的mL討論串中也可以見到「錯了就是錯了,錯誤的事情永遠不會變成對的」這種看法的人,我嚴重懷疑就是當初那位(或是那幾位)堅決反對「攻」也可以用來形容女性的人(開玩笑的)

再次強調,我並不認為可以拿「語言是活的」來替寫錯字或用錯成語的行為開脫,我看到「收尋」「入取」「撥放」等錯字會覺得很受不了,也無法接受再在不分、因應不分、以已不分、的得不分
但是你有什麼辦法?當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在乎正確與否的時候(不會唸不會寫沒關係,至少先去教育部國語辭典查一下用法對不對吧,就算連那個字長什麼樣子都想不太起來,也有輸入法整合器之類的手寫輸入工具可以用),你的堅持又有什麼用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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